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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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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若未对保证期限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在此情况下,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算起后的六个月时间内。
在这个法定的六个月期限内,债权人如未提出要求保证人承担其应尽保证责任的请求,则保证人将获得豁免享有此项避免保证责任之权利。
这样做的目的旨在同时保护并平衡债权人和保证人各自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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