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通常来讲,当一个人年满18周岁后,就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自去实施各种民事法律行为。 就像20岁的孩子,他已然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层面是可以自主进行选择的。 从父母离婚这个特殊角度来看,即便孩子已经成年,父母依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当然啦,这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孩子没有劳动收入或者劳动收入无法维持自身的生活水平。 当孩子选择独立之后,他需要妥善地处理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这里面就包含了经济方面的往来等事宜。 不过呢,如果孩子存在精神障碍等特殊情况,即便他已经年满20岁了,也很可能需要一些特殊的法律安排以及监护。 总而言之,20岁的孩子在法律上是有权利选择独立的,但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孩子的经济状况、精神状态以及家庭环境等,都可能会对其选择独立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20岁的小朱已成年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朱父母离婚,小朱虽成年但无劳动收入,难以维持生活。小朱想独立生活,不再依赖父母抚养教育,这引发了争议。父母认为小朱不具备独立条件,小朱坚持自己有权利选择独立。
案情分析: 1、小朱已达20岁,正常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选择独立权利。 2、但小朱无劳动收入难以维持生活,按规定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义务,这是小朱独立诉求的矛盾点。 |